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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教字[2006]19号

绛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绛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局直属单位:
    现将《绛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绛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此页无正文)

 

 

 

                                                二00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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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教育局、张冠书记、梁潞阳县长、李百选副书记、郭文奎
副主任、马建萍副县长、刘永昌副主席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文教党委、人大教科文
卫工委、政协文教工委
发: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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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绛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1~2005年,在县委依法治县领导组的领导下,全县教育系统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教职员工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全县依法治教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认真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教普法办[200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五五”普法)。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技教育先进县的创建与建设和谐绛县的目标,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教育发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师生成长相结合,求实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现实需求,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县教育系统管理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素养。
    3、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制制度,培育和强化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特别是要把《义务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当作今年和今后两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重点,使教育部门的领导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教师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重点是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紧紧围绕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教育行政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教。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二、对象与要求
    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努力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5、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使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尤其是学校校长、民办学校董事长、校长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观念,诚实信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使广大教职员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7、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列入教学大纲的法律教材的学习和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和市禁毒禁赌条例、红十字会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小学生主要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启蒙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中学生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及时予以教育与矫治。
    8、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措施和保障
    9、抓好中层领导干部、教师法制学习宣传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 法制讲座、集中学法及各种层次的法律培训学习等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各校要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并在教师的业务培训中加大法制教育内容。《义务教育法》要作为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法》同时也要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公务员、教师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制度。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教师普法知识读本的内容,组织开展公务员、教师的年度考试考核,实行合格证制度,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评优、评模、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10、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建设。
    ——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之内,全面落实教材、课时、师资;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教育、社会实践、知识竞赛等活动,使法制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开办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县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门户网站均应开辟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校。
    ——要加强园地建设。各学校应建立法制长廊,运用图片展、板报、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基地有计划地举办法制培训、法制讲座;要因地制宜,开办法律服务热线,为师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总结、推广“四五”普法的成功经验与成果,创新方法、机制,丰富内容与形式,提高学习宣传质量。
    11、建立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通过聘请法律专家,充实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的教学力量;要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丰富学校法制课的教师队伍;要通过各类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普法、执法的骨干。
    1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在全县教育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要以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落实一套学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一次的法制宣传专题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13、落实法制宣传经费保障。县局要安排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编写教育普法读物及其他宣传教育资料,培训全县教育系统普法、执法业务骨干,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普法经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安排
    14、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把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抓好。
    学校领导要认真抓好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制定,并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司法、公安、共青团组织、综合治理机构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师生法制教育工作。
    15、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要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和骨干培训等工作。要切实做好教师普法读本征订工作,保证人手一册。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课程要结合“五五”普法的内容和要求相应进行修改补充,切实保证一周一节法制教育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晋教法[2004]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法制教育教材,是我省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教材,各义务教育单位和学校一定要做好每年一次的征订工作。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级中学、中等学校《法律与应用》教材是我省高级中学和职业中学法制教育的 主要教材,各高中 和职业中学也一定要做好每年一次的征订工作。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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