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绛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搞好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成绩水平”统测统评工作,经局委会研究,现提出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总则 1、凡任课教师(含领导兼课)都必须参加三项水平的统测统评活动,借故不参加者,按“D”类论处。 2、小学教师统测统评工作由中心校组织实施,实验一、二小、育英、童星、龙凤学校由学校组织实施。县局对活动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和结果抽查,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3、初、高中教师统测统评工作由县局组织实施,学校予以配合。 4、初、高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政治(思品)、历史、地理、生物等课程任课教师的统测统评工作由县局教研室牵头组织,音乐、体育、美术课程的任课教师由县局教育股牵头组织,信息技术课教师由县局电教馆牵头组织。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教师的统测统评办法由牵头股室制定。 5、课堂教学水平、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成绩水平评价,各类教师原则上应控制在A类30%,B类30%,C类25%,D类15%的范围内。 第二条:小学教师的统测统评 1、课堂教学水平评价。全县统一定在9、10月份进行,各主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组、评价组,制定评价标准,严格评价流程,按学段、学科分别评价,一条龙排队,评价结果要公示,资料要保存。 2、专业知识水平评价。全县统一定在寒假期间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评价采取考试的方式。由县教育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包括课改理论和学科知识两方面。课改理论的考试内容突出《纲要》、《课标》和校本教研(校本教研有关知识参见《绛县教育》杂志)的有关内容,学科知识涵盖小学全部教材和初中部分基础知识,突出基本功、能力和实际应用(学科知识占100分,课改理论占20分,分别统计成绩,不累加。)。教师带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不分高低段。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中心校完成,评卷由县局组织,结果返回各单位。 3、教学成绩水平评价。教学成绩水平评价放在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可以搞一次,也可以搞两次。具体是在期中或期末考试时,由县局统一命题,各单位组织统考或调考,统一评卷,按优秀率、合格率、巩固率综合评价,一条龙排队并区分四类。县统考年级,县上只评价到学校,各单位按县上提供的数据,对各教师进行评价。 第三条:初中教师的统测统评 1、课堂教学水平评价。在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校组织,学校要成立领导组、评价组,按学科分别和分类评价,结果报县教研室初中组。在学校评价的基础上,县上成立评价组,分片交叉进行复评,全县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集中整理结果。主要依据复评结果,适当参考初评结果,按学科一条龙排队,全县公示。 2、专业知识水平评价。在寒假期间进行,采取考试的方式,由县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包括课改理论和学科知识两方面。课改理论的考试内容与小学相同,学科知识涵盖初中全部教材,难度与中考相当,计分办法与小学相同。教师带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全县集中考试,统一评卷,结果按学科一条龙排队,按比例区分类别,全县公示。 3、教学成绩水平评价。教学成绩水平评价县上放在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利用期中或期末考试,由县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考或调考,统一评卷,按合格率、平均分合值评价,一条龙排队并区分四类。毕业年级按中考成绩由学校配合统计,全县排队,统一分类公示。 第四条:高中教师的统测统评 1、课堂教学水平评价。在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校组织,学校要成立领导组、评价组,按学科分别和分类评价,结果报县教研室高中组。在学校评价的基础上,县上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价组,分赴各学校进行复评,复评结束后,主要依据复评结果,适当参考初评结果,按学科全县一条龙排队,全县公示。 2、专业知识水平评价。在寒假期进行,采取考试的方式,由县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包括课改理论和学科知识两方面。课改理论的考试内容与小学、初中相同,学科知识涵盖高中全部教材,难度与高考相当。计分办法、考试评卷、排队、公示办法与初中相同。 3、教学成绩水平评价。高中教学成绩水平评价采取依学生中考成绩(复习生按上年高考成绩)为基础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形式,县上每学年统一组织一到两次统考或调考。按学生的发展程度对学校、班级、学科、教师分别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学校、班级、学科、教师一条龙排队,并区分四类。高三年级除县上统考外,主要依据高考成绩,由学校配合统计,全县排队公示。 以上各种评价结束后,要进行汇总,评价结果的使用按绛教字(2005)1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绛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