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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樊 初 中
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
教职工聘任是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为了进一步搞好我校的人事制度改革,使我校的教职工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根据《绛县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细则》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
领导机构
1、
教职工聘任领导组:
组长:侯锁吉
副组长:王青亮
成员:连天宝
王丛林
周胜利
王静伟
2、
教代会:
主席:连天宝
副主席:王丛林
牛志峰
成员:侯锁吉
王青亮
王静伟
韩顺利
赵媛媛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教职工,调整人员结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人事管理制度。
三、
聘任原则
1、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每学年根据《南樊初中教职工学年度评价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试根据本人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内容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材教法三部分。
2、学校和教职工双向选择。要把尊重个人意愿和服从学校整体安排相结合,既要考虑学校整体工作的需要,又要尊重教师的个人意愿,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3、
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学校要把设岗情况、教师职责、教学任务、任职条件、工作目标等公布于众,教职工可根据自己情况,平等竞争,学校根据竞聘情况择优聘用。
4、
公开、公平、公正。聘任全过程要实施“阳光”作业,要依靠广大教职工,相信广大教职工,取信广大教职工,杜绝“暗箱”操作,让每位竞聘者都信服、满意。
5、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以团结人、稳定人、帮助人、发展人为目的搞好这场改革,确保学校的团结、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6、
年龄、学科结构合理。通过聘任,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要趋于合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
劳酬结合。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出勤、成绩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四、
聘任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
3、取得拟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工作。
6、能完成规定的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五、聘任范围
首先从我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中聘任,如本校教职工因拒聘或失聘等原因,而不能按编制数完成聘任任务,可以考虑在县局统一协调下从外校符合应聘条件的公办教师中聘任短缺岗位。但不再聘用临时代课教师或临时工作人员。
六、聘任程序
1、核编定岗。
核编定岗是进行教职工聘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根据县局核定的38个岗位数,按实际需要设39个岗位数,分年级、分学科、分工种进行设岗定岗。坚持先前勤再后勤,先教师后职工,先主课后副课,按需设岗,精简和压缩非教学人员,其中设置教师岗位数34人,工勤、教辅各类人员5人,共计39人。
2、
公布岗位及聘任条件。
经领导组研究并经教代会通过设置岗位数,并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布。其中设置管理部门的职数是:教导主任1人,政教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团支部书记1人,年级组长3人,教研组长4人。教师岗位设置:语文教师9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6人,政治教师3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音美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共34人;教辅、工勤岗位设置:校长1人,总务、财务1人,卫生、纪律、宿舍管理员1人,门卫、司钟、收发1人,茶炉、电工、维修1人,共5人。并公布各岗位的工作量。
3、
应聘。
(1)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设置情况和各工作岗位的聘任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聘任领导组提出应聘申请。
(2)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①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科和专长、职称、身体健康状况等。
②本人准备应聘的岗位,包括第一意向、第二意向、第三意向和是否服从分配其他工作。心及是否愿意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工作。
③阐述自己竞聘所申请工作岗位的理由。
④阐述对所竞聘岗位的工作打算、计划和设想。
(3)填写《教职工岗位应聘意向表》,并按时将此表交回聘任领导组,过时一律视为拒聘。
4、
聘任。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学校通过面试、试讲、考核、竞聘演讲等形式,结合教职工上一学年的教学成绩与工作业绩,核算出每位应聘者的实际得分。
(3)
学校聘任领导组根据每位教职工的应聘情况与对应设置的岗位要求,结合本人的考核得分,逐人逐岗研究聘任情况。
(4)
经聘任领导组研究确定受聘人及工作岗位后,由领导组两名以上人员与受聘人进行谈话见面,商议签订协议书。受聘人对受聘岗位及协议书无疑后,由校长和受聘人正式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执行。
(5)
将失聘或拒聘的教职工登记造册,上报县局从事股,由县局推荐到缺编空岗的单位参加应聘。
5、
颁发聘书。
(1)
受聘教职工的任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续聘,也可终止聘约。
(2)
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3)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本次教职工聘任工作予以总结,并公布教职工的受聘情况和工作岗位,最后由校长一一颁发聘书。
七、关于教职工的解聘、续聘、辞聘和拒聘。
1、解聘
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解聘。
(1)违反和不履行聘约的;
(2)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学校有关规定的;
(3)违反国家法律,触犯刑律的;
(4)请假逾期不归,经常无故缺岗或缺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5)聘任期满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完不成岗位目标责任书规定内容的;
(6)职业道德不合格,不宜继续做教育工作的。
2、
缓聘
聘任期满或年度考核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于缓聘。
(1)
聘任期满考核未能完成聘约所规定的任务的;
(2)
当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
(3)
病休半年以上的。
缓聘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缓聘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续聘。
3、
低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低聘:
(1)
缓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
(2)
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男在50周岁、女在45周岁以下不能履行其岗位职责或拒不担任主课教学的。
低聘人员和男在55周岁、女在50周岁以下,不担任主课的中、高级教师(学校领导除外)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评模、评优。
低聘人员一年后经本人申请,若能按要求承担全部工作量,履行其原职务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恢复其职务和待遇。若达不到规定要求,则继续实行低聘。
4、辞聘与拒聘
聘期未满,一般不得辞聘。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聘任职责,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凡不愿接受学校聘任,也不服从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安排的教职工属拒聘人员。
对辞聘与拒聘人员,自辞聘或拒聘之下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限期三个办理辞职或调动手续,逾期按自动离职处理。
八、
关于分流人员。
工作年限满30年或年满55周岁(1948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50周岁(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且工龄满20年的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直到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离岗期间可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审批要严格掌握四条原则:(1)不符合离岗条件的不能批;(2)工作需要的不能批;(3)缺编单位原则上不能批;(4)教学骨干不能批。
南樊初中
二〇〇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