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拔第三批 市级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市委安排,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推荐选拔第三批市级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l、应具备的政治思想条件:认真学习和贯彻ct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 、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在学术、技术、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并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专业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①获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承担者; ②取得两项以上专利(其中一项发明专利),并在生产实践中应用、推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者; ③在重大工程中获得国家设计奖、 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④采用先进技术开发的新产品,经省部级鉴定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设计者或开发者; ⑤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做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0篇以上,或出版具有高水平理论专著者; ⑥获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两项以上主要完成人; ⑦在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和设备方面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⑧在本地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⑨在教育管理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研究有成果,发表论文10篇以上并获得省部级奖励或出版理论专著者,同时所从事的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者; ⑩在医疗卫生方面,理论功底深厚,临床经验丰富,在解决疑难和复杂病症中,有独特见解和诊疗技术,医德高尚者; (11)在其他行业有特殊才能,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二、推荐选拔程序 由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公开选拔推荐,经主管部门同意汇总后,报县委人才办,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综合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由部务会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后,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三、推荐选拔要求 1、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宁缺勿滥,确保培养对象的高质量和高标准。各单位一般按1—2人推荐,个别学科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2、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大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把确实符合条件者推荐选拔上来。 3、推荐对象年龄在40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大专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推荐对象主要从企事业单位中产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直接予以推荐。 4、推荐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运城市第三批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表》,对获得的荣誉证书、科技成果、发表的省级以上学术论文要有所在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5、单位务必在4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及有关材料(附u盘电子版)报县委人才办(县委四楼42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