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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负责人:王胜利)
运城市教育局
运教普函字[2005]137号
关于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举办
补习班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补习班工伯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今年是取消补习班的起步之年,为了保证这项工作能够扎实有序地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普通高中招收的补习班一定要经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 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今年不超过高三应届毕业乍20%的比例招生,不得擅自扩大补习班招生规模。
二、 去年接收省示范高中验收的康杰中学和今年准备接收省示范高中验收的运城中学、芮城中学、临猗中学要坚决取消高考补习班。
三、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按照我市关于分步取消高中补习班的工作部署,及早安排,合理规划,认真做好取消补习班工作,并妥善解决好高考补习问题。
附: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补习班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5年9月2日
相关文章:
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补习班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上篇文章: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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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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