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安排,我县2005年秋季两免一补工作已经全面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是指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农村优扶家庭子女以及因受灾、疾病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家庭子女。 “两免一补”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免除杂费(不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书本费 、同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其中免除教科书费是指免除国家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 的书费;免杂费(不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82元,初中生每年116元,特教每生每年98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70元,初中生每年210元,特教每生每年170元。 二、 申请资助程序 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要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反贫的实际情况,对资助的贫困学生作出适当调整,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具体申报程序是每学年开学初,由贫困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所在村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后,根据下达的资助特困生人数,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长所在村或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的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报教育局审批。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了解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 三、 保障措施 (1)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报告制度和奖惩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对“两免一补”全过程的监督,真正使这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在每年底对本校“两免一补”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每年,县财政局、教育局要对各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建立奖惩机制,保证“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和拒不落实寄宿生补助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监督电话6523173。 (2)广泛宣传,确保“两免一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大会、班会、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和措施,把党和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心送到千家万户,在社会形成关心教育、重视教育的氛围。 四、2005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生名单 1、绛县2005年秋季贫困生名单(点击下载) 2、绛县2005年秋季寄宿贫困生名单(点击下载)
二00五年二月十六日